5月12日下午,资产设备管理部召开集中学习会,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包括编外人员)参加学习。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在清华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党支部书记、部长王官禄主持学习,传达了校党委书记弓永华在校党委中心组2021年第八次(扩大)学习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对本部门近期工作进行安排。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条例》,把《条例》作为落实工作的基本遵循。学习《条例》、重要指示要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要与为群众办实事紧密结合起来,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学校“制度执行年”“调整优化年”主题要求,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支部建设,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建设区域一流大学做出新的贡献。
会议安排,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强化依法采购意识夯实采购主体责任的通知》(晋财购[2021]10号)要求,坚持“谁采购、谁负责”原则;落实校党委要求,完善二级单位采购项目实施计划申报程序,加快推进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专项资金采购项目的审核论证工作,确保项目执行进度。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推进固定资产核查工作。切实为群众办实事,推进固定资产报废回收工作,加强多媒体教室设备巡检工作,确实提升服务保障教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