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中心、研究所:
为保证教学和科研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校园环境和公共安全,学校委托山西省太原固废处置中心对我校有关学院、中心、研究所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化学废物进行统一处置,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按学校整体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危险化学废物处置工作。
一、收集、分类包装日程安排
2018年6月15日-2018年6月30日
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二、注意事项
1.本次集中处置的实验室废弃物主要包括截止回收整理时各实验室需要处理的有毒有害的各类化学废液、残渣、废旧化学试剂、废旧空瓶等。特别是历史遗留问题,这次必须完成处置工作。
2.各单位领导务必高度重视,靠前指挥,督导相关实验室做好处置配合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本次集中处置工作。
3.请各单位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纸质)报资产处。
资产处联系人: 富中华 13613426996
李世明 13903522639
资产设备管理处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