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寒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21-12-17 15:43:28   |   作者:   |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21年寒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1024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材料实验室发生爆燃,引发火情,造成2人死亡,9人受伤;1226日,晋中市寿阳县一在建工地工人宿舍发生火灾,造成8人死亡,9人受伤。

根据学校《关于2021-2022学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本学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就寒期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放假前,必须对本单位管辖的实验室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特别要做好“防火、防水、防冻、防盗”等工作。

实验与设备管理部将组织有关人员在寒假前进行抽查。

二、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原则上寒假期间实验室不开放。本学期末,将仪器设备及试剂等要按类进行规范存放;做好实验室的保洁工作,将各种垃圾及时清理;涉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化学品和微生物的实验室要妥善保管;关闭实验室水、电、气源和门窗,实验室必须贴封条。

三、对不能断电、断水、断气的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做好常规性维护和保养工作。

四、落实好假期实验室安全值班制度,确保每个实验室的安全都有专人负责,并做好值班记录。如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立即向单位负责人、保卫部和实验与设备管理部报告。

寒假期间,实验与设备管理部将不定期不定时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将进行通报。

五、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存放个人物品,严禁在实验室使用电炉、电取暖设备。

请各单位将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整改落实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于1228日前报实验与设备管理部。

紧急联系电话:保卫部:7158110;新平旺校区保卫科:4182112实验与设备管理部:7624699,71585367158577

特此通知。

实验与设备管理部

20211217


Copyright © 2019 山西大同大学 All Rights Reserved.

校 址:山西省大同市兴云街 邮政编码:037009

办公地址:御东校区·中校区·行知楼10层东侧

晋公网安备 14020002000134号 晋ICP备1100571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