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确保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高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11号),今年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要求细、时间紧、任务重、落实难度大,学校还没有收到上级文件,请各学院、各有关单位提前做好落实工作。文件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从实验与设备管理部网站下载。
实验与设备管理部
2022年3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