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安全工作会议通知精神,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预防和遏制事故发生,根据校党委指示,在马轶明副校长安排下,实验与设备管理部组织安全督导人员于11月21、22日两天分别深入御东校区和新平旺校区实验室开展实验室安全督查检查工作。
在这次督查检查中,安全督导人员主要围绕制度建设与落实、实验室安全教育、实验室用电安全、危险化学品和气瓶管理、特种设备管理、危废处置、环境卫生等方面内容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部分实验室存在以下问题:日志登记信息不全;实验室门长时间敞开无人现象;部分实验室内化学废弃物收集容器上没有粘贴信息标签、警示标志等;实验室设备、台桌面等不够整洁;新平旺校区实验楼硬件设施相对陈旧等。针对这些问题,督查组人员与实验室负责人员进行了现场交流和讨论,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决,对无法现场解决的问题则进行了分类汇总,并下发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规定整改要求和时限。
实验室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安全隐患较为突出的场所。安全督导检查中要求相关部门要持续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风险防控意识,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为了更好地推进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我们在未来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加强实验室安全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继续把实验室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同时,也希望广大师生能够重视实验室安全问题,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实验室环境。
实验室安全无小事。每一个细节都可能成为安全隐患的源头。因此,各相关部门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做到防微杜渐,确保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万无一失。同时,也希望广大师生能够积极参与到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中来,共同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为学校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