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中心:
为保障实验室仪器设备良好运行状态,提升仪器设备使用效益,促进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根据《山西大同大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办法》(同大校[2020]52号)有关规定,现就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维修范围
按《山西大同大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办法》(同大校[2020]52号)规定执行。
二、申报流程
1.各单位申报前需在“学校资产管理系统”查询核对需维修的仪器设备相关信息,质保期内的要及时通知供应商维修。
2.各单位组织设备管理责任人(申请人)填写《山西大同大学仪器设备维修申报表》(从资产设备管理部网站下载),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5月25日前报资产设备管理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资产设备管理部统一组织审核论证。主要论证以下内容:
(1)维修必要性、可行性;
(2)历史维修情况及提供共享情况;
(3)项目完成后设备预计使用效益及共享程度;
(4)项目执行保障措施;
(5)预算依据及明细。
三、重点支持
优先支持提供共享、管理规范、运行效益良好的大型仪器设备。
四、执行要求
1.各单位应做好仪器设备故障诊断和市场调研工作,包括维修部位、所更换配件的名称、数量、单价及所耗工时费等。
2.各单位应做好仪器设备维修商的推荐工作。
3.维修完成后,申请人填写《山西大同大学仪器设备维修验收报告》(从资产设备管理部网站下载),组织两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现场验收。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资产设备管理部。
4.维修经费不得挪用,并接受学校审计监督,对于维修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索贿受贿等行为严肃查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占国 7158577 13994375423
报送地点:行知楼1003室
电子邮箱:13994375423@139.com
资产设备管理部
2021年4月25日